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招标(2025)0006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18 |
******服务中心小浪底水库库周(新安县)地质灾害影响处理实施监督评估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6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27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采购内容:地质灾害影响处理实施监督评估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督评估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年止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路11号黄委3号楼9,657******服务中心小浪底水库库周(新安县)地质灾害影响处理实施监督评估项目地质灾害影响处理实施监督评估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督评估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年止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张乃明、孟鸿政、殷江涛、刘艳芳、范少芳、韩毅(业主)、袁巧鸽(业主)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计算,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97,603.62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中标单位应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服务中心 |
地址:新安县畛河大道377号 |
联系人:韩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都西路西元国际19-1408 |
联系人:都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都女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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