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E************00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备注 |
| 1 | 隆安县各乡镇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 1 | 项 | ****** | 隆安县各乡镇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否 | ****** | 180日历天 | /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在最近5年中(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400万元及以上(含400万元)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等彩色扫描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C级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原则为:按照①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2024年度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②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宁市2024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登记情况的通报》的规定执行;③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24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④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4年第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第十九条、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交运规〔2022〕1号)第十九条:初次进入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和主要人员,应向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报送《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以南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审核并报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审定的信用等级为准。按照南交运规[2022]1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向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申请办理信用等级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信用等级登记手续通过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
3.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公路工程类专业均可),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公路工程类专业均可),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标人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发售)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至 2025年11月10日
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2.获取(发售)地址: 广西南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线上获取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09:30
七、 投标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八、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09:30
九、 开标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 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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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韦娅娜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1号南宁航洋信和广场1号楼十五层1529、1530、1531号
2、采购人名称: 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隆安县城厢镇榕华街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投诉电话: ******
传真: /
地址: 隆安县城厢镇榕华街3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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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2).docx (1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