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5年洛宁县东宋镇南旧县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洛宁政采磋商(2025)0091号-1 | ******人民政府2025年洛宁县东宋镇南旧县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 874312.16 | 874312.16 | 是 | 874312.16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工期:30日历天
5.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9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10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全面推行乡村振兴;
(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