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河段(左岸花周大桥至驮麻溪段、震东集中安置区段、右江大桥至板何屯段及右岸污水处理厂至驮胜村段)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河段(左岸花周大桥至驮麻溪段、震东集中安置区段、右江大桥至板何屯段及右岸污水处理厂至驮胜村段)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最多不超过两家;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双方负责的职责分工;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