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有限公司对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隆祥苑农民住宅小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隆祥苑农民住宅小区地块,位于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中心坐标:东经119.653061°,北纬26.395299°,选址面积0.3708公顷。地块东至村民住宅,西至道路和村民住宅,南至田地,北至村民住宅。本地块现阶段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地块规划土地用途为建设新农村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区内道路、电气系统等基础附属工程。用地分类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农村宅基地(0703)。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主要成果如下:
(1)本地块历史上没有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2)本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现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无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迹象;
(3)本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工业废水灌溉,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
(4)本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至今为农村生活环境,主要为农田、村庄等,历史上不存在可能对土壤产生污染的工厂或企业,本地块土壤环境未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
(5)本地块历史至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为排除不确定因素,我司于本地块内共采集了10个表层土壤样品,另外在地块红线外无人为干扰的区域设置1处土壤对照点位,使用X射线荧光检测仪(XRF)和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检测土壤样品中的污染物含量,本地块土壤快筛检测结果整体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锌、锰、硒快筛结果均小于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快筛结果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结合现场快筛检测结果,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亦无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污染。
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结合现场快筛检测结果,表明连江县马鼻镇村前村隆祥苑农民住宅小区项目用地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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