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我公司代理的(三穗县2025年灾害城镇基础设施修复项目监理)项目,作如下澄清:
原内容:特殊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
现变更为:特殊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监理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
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