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浉河区分公司食堂食材、用品定点供应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信阳市烟草公司浉河区分公司的委托,就2025年浉河区分公司食堂食材、用品定点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浉河区分公司食堂食材、用品定点供应商项目
二、招标编号:PROJ******021327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6月12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5楼
四、评标结果信息:
******有限公司
综合折扣率:8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3年。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有限公司
综合折扣率:8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3年。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有限公司
综合折扣率:8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3年。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内网》发布。
六、公示期限: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8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烟草公司浉河区分公司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南京路2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葛先生,卞女士,张女士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电话:******
2025年6月1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