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市政公共泊位加装汽车充电桩(慢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QCZB-2025-032)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市新城区市政公共泊位加装汽车充电桩(慢充)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前五年,乙方向甲方分配充电服务费的30.00%(电费收入全部归于甲方),后五年,乙方向甲方分配充电服务费的35.00%(电费收入全部归于甲方),服务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服务期:十年(合同为五年一签,前五年服务期满后,如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一致后续约五年) ;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前五年,乙方向甲方分配充电服务费的36.00%(电费收入全部归于甲方),后五年,乙方向甲方分配充电服务费的31.00%(电费收入全部归于甲方),服务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服务期:十年(合同为五年一签,前五年服务期满后,如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一致后续约五年) ;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前五年,乙方向甲方分配充电服务费的26.50%(电费收入全部归于甲方),后五年,乙方向甲方分配充电服务费的32.50%(电费收入全部归于甲方),服务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服务期:十年(合同为五年一签,前五年服务期满后,如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一致后续约五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翼;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白强;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费咪;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对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10月20日9:30至2025年10月22日17:00)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3.相关请求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如授权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携带以上所述的书面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1、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招采通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四路北区59号1幢10714室
联系人:韩雨豪
联系电话:029-******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5号紫薇尚层西一楼一单元6楼605室
联 系 人:赵磊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