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信誉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用资格后审。
注: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信誉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用资格后审。
注: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X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75-******
3、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