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双路电源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1日
******建设局的茶陵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双路电源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双路电源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25]000191号
3、委托代理编号:ZZQWH(C)-2025-018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最高限价:******.9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包1 | 茶陵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双路电源改造工程 | 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1项 | ******.00 | ******.9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要求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 日(北京时间),全天,登录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址:******)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资料与备案的书面磋商文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磋商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磋商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 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9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11月04日9时0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五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磋商说明
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尹理想
2、联系电话:******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建设局
(2)地 址:茶陵县公园路
(3)联系人:尹理想
(4)邮 编:******
(5)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茶陵县城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3)联系人:何志平、向志春、谭紫莹、陈杨
(4)邮 编:******
(5)联系电话:0731-******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