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焦山碑林文物除险抢救保护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XA | 安徽省泾县云岭镇云岭村新村一组 1 号 | 94.67(均分制) | 8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名称:焦山碑林文物除险抢救保护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舒芬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侃如、陈新、李国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照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中标人需向代理机构缴纳10000.00元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总得分 |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94.67 |
| 2 | ******有限公司 | 85.99 |
| 3 | ******有限公司 | 84.00 |
| 4 | ******有限公司 | 81.22 |
| 5 | ******有限公司 | 80.39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镇江焦山碑刻博物馆
单位地址:镇江市焦山公园内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高新区金润大道999号芳满庭生态园L7101、102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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