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审环建示[2025]47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台县水源连通及引水工程—现代水网提升工程(一期)先行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天台县水源连通及引水工程—现代水网提升工程(一期)先行段
******街道
******水利局
******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拟投资1165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东坑和螺溪两条河道整治。东坑整治范围为和合北路至百福路下游,整治河道总长度约1.3km,主要建设内容为堤岸提升改造等。螺溪河道整治范围为狮子口水库溢洪道至工人东路下游,河道总长度约2.92km,包含上游段和下游段两部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陆生生态 | ①合理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②不得超计划占地;③施工结束时,及时恢复临时占地范围的土地使用功能。 | 实施的措施可减轻对周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 做好绿化植被的养护。 | 河岸沿线的生态功能不下降。 |
水生生态 | 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②涉水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的产卵期。 | 实施的措施可减轻对周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 加强河道保洁,及时清理河道表面的漂浮物等垃圾。 | 河道生态功能不下降。 |
地表水环境 | ①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基坑废水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浇灌,不排放污水至附近地表水体;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③汽车与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沉渣运送至弃渣场堆置。④涉水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 | 按措施要求处理,废水处理后回用或用于绿化浇灌,不外排,对河道水质不产生明显的影响。 | 要求河道水质不劣于现状。 |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 | / |
声环境 | ①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②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居住区;④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采用隔声屏墙防护。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无噪声投诉。 | ①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 ②采用隔振垫 、 消音器等辅助设施。 | 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中的排放限值。 |
振动 | / | / | / | / |
大气环境 | ①定时洒水和清扫;②加强临时堆场的洒水保湿;③加强车辆维护,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④对易产生扬尘的******居民点。⑦施工工区食堂应配置油烟收集处理装置。 | 施工占地厂界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 / |
固体废物 | ①在施工生活区内放置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②废弃物料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 固废贮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 / | /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9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