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天龙酒店旁垃圾站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6-11
采购合同编号:溆财采计(2025)074
采购人(全称):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有限公司(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溆浦县天龙酒店旁垃圾站改造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天龙酒店旁垃圾站改造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5)074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6、项目经理:孙党勇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83568.09
合同金额大写:贰拾伍万叁仟伍佰陆拾捌元零玖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有限公司 | 溆浦县天龙酒店旁垃圾站改造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项 | 详见附件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开工日期:_2025年5月28 日,终止日期:2025年7月28日
地点:溆浦县天龙酒店旁
方式:现场施工。
四、付款方式:前期资金自筹,工程完成后,按照审计单位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支付方式:由乙方开具税票,已公对公的形式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6月 10 日
合同订立地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9. 合同主体
甲 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乙 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辉 法定代表人: 刘国斌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