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质比价及合同编号:LHXN2025TZFZ-FW312
1. 比质比价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质比价条件,采购人现对广西象州县集中式区域共享储能中心一期项目接入系统专题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比质比价。
2. 项目概况与比质比价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西象州县集中式区域共享储能中心项目(简称“象州县储能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龙富村空地位置,拟分期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为500MW/1000MWh,为独立(共享)电化学储能电站,一期建成100MW/200MWh。
2.2比质比价范围
(1)完成广西象州县集中式区域共享储能中心一期项目(100MW/200MWh******有限责任公司评审支持性意见及批复。
(2)将审定稿报告一式四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专家评审意见、电网公司批复意见提供给甲方(上述文件均须提供盖章原件)。
2.3进度要求
接入系统专题研究报告: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送审稿盖章版原件,90******有限责任公司评审支持性意见及批复的盖章版原件。
2.4项目地点:来宾市象州县。
3. 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持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1项风电场或光伏或储能(项目装机容量≥100MW)接入系统报告编制业绩(业绩证明为合同协议书或成果批复意见或审查意见或业主出具的有关证明,其中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包含但不限于:封面、工作范围、签字盖章页)。
3.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1项风电场或光伏或储能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编制负责人(应提供具有署名的合同文件或业主方证明或正式任命文件等相关支持性证明材料)。
(2)除项目负责人外,投入项目人员不少于3人,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信誉要求
(1)报价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的行政处罚内。
(2)报价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名单。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5本次比质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比质比价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报价、评审。
4.2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10月24日起至2025 年 10 月 29 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使用账号及密码登录广西金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支付比质比价文件费用并下载电子比质比价文件(首次登录须完成注册),逾期将无法办理比质比价文件等资料下载。
具体操作:点击广西金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页,第一步【招标执行】-【我要参与】-【立即参与】(参与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第二步【招标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付款】;第三步【招标执行】-【我的项目】-【文件下载】。(如有平台操作相关疑问,咨询电话:400-019-2166转7)。
4.3比质比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采购执行】-【订单开票】。
4.4编制报价文件无需使用CA。
5. 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 月 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在电子交易平台首页【常用工具】中下载。)对报价文件进行加密,并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在电子交易平台递交(上传)加密电子报价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因报价人原因导致电子报价文件无法正常识别的,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3报价人递交加密电子报价文件须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标段),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采购执行】-【订单开票】。
5.4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报价人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下发开始解密指令后,报价人须使用密码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不成功,视为撤销报价文件。
5.5本比质比价项目报价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无需现场开标,无需缴费办理电子CA。
5.6投标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可在交易平台“常用工具”下载观看******/cms/gxjh/webfile/zdgxjh=tool/index.html。
6. 质疑与投诉
报价人若对本项目比质比价文件或比质比价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质比价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有限公司采购信息网(******/)、广西金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主楼21层
联系人:臧工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6室
联 系 人:夏工
电话:0771-******
邮箱:******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法务部/审计部,监督电话:******
采购人:******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