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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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8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环山路拓宽及景观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城市环山路拓宽及景观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永工程【2025】004号,永建招标【2025】005号。 2.3、项目代码:2503-411481-04-01-409807 2.4、项目地点:永城市芒山镇。 2.5、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2.6、项目总投资:约 ******.53元。 2.7、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环山路实施道路拓宽及景观改造提质工程,规划实施道路全长1.2公里,工程主要内容有原道路拓宽、景观提质、花岗岩路沿石、景观道路灯、道路排水管网、节点小广场、彩色印花人行步道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9、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3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第一标段质量要求:合格;第二标段: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规范和标准。 2.11、安全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12、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53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77元,安全文明施工费:89651.4元,规费:8926.52元,增值税:430650.61元,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5704.21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 第二标段:施工决算价的0.8% 2.13、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 ”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人员资格 第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4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4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服务 ” -“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6.2 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3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 3.6.4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商丘市)(******)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第1开标室。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9时00分至 2025年5月13日 10 时00 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5.7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5年4月23日 9:00 至 2025年5月13日 00:0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年4月23日9 时00分至 2025年5月12日17时00分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商丘市)》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异议提出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 2021 年 6 月 16 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永城市芒山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4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 ******建设局 地 址:永城市欧亚路19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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