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综合整治
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25年10月21日9:00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举行开标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预中标单位及其建造师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中标价为:******.16元。
建造师:余凡 注册证书编号:赣************
技术负责人:欧阳福 非国有管理号: ******044867
一级造价师:胥匀梅
注册证书编号:建[造]******014692
八大员:
施工员:陈清 质量员:夏梦支
安全员:周满英 材料员:叶传平
标准员: 彭玉兰 机械员: 易自秀
劳务员:叶有 资料员:李春华
经评审专家评审未响应投标无效的投标单位情况如下:
1.江西安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未到现场答辩。
2.******有限公司:响应性承诺中缺少第十二条郑重承诺内容。。
3.******有限公司:建造师B类证过期;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建造师数量的查询截图。
4.******有限公司:建造师现场答辩中,所填写的工程造价错误。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4日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张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 ******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