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4000Nm3/h电解水制氢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天门市4000Nm3/h电解水制氢示范项目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天门市4000Nm3/h电解水制氢示范项目
******有限公司
******街道西环路8号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15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4000Nm3/h电解水制氢系统及配套附属设备新建厂房配电楼、检修楼、化验楼等约6500m2、购置1000Nm3/h电解槽设备4套及环保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产后达到年产1300吨氢气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西环路8号
联系人:颜总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熊总******430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7号圣爱米伦科研部分G栋1单元4楼03B号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或单位住址、联系电话或邮箱,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