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方城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7月10日 09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方财招标采购-2025-29
2、项目名称:方城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0元 最高限价:1.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方财招标采购-2025-29 | 方城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 | 1.00 | 1.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为全面提升方城县******居环境,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运营商特许经营方城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等业务。项目建设地点:方城县境内;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约30亩,规划建设处理规模******消防水池、锅炉房、除臭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以及餐厨收运系统等(根据实际需求,可适当调整)。特许经营范围:方城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将服务方城县城市规划区域内所有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及处理。
5.2合作模式:
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特许经营企业,在方城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公司,严格按照规划用地地点及规划建设处理规模50吨/日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服务费按照财政评审价计算,由县财政资金支付。本项目由经营者自主投资建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采购人受政府委托对其授权经营的业务依法进行监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5.3、采购内容:方城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5.4、资金来源: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5.5、特许经营期限:30年(含6个月建设期)。
5.6、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
5.7、服务地点:方城县境内;
5.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30年(含6个月建设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
2.1.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3.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申请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需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
3.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
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 10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上发布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下载文件的,责任自负。
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市场主体库注册后,必需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3、重要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申请人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专区”中下载。
(2)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申请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申请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申请人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申请人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件”。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若因网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招标人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改为当地评标,在主场补抽评标专家,并在主场进行评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方城县******管理局
地址: 河南省方城县县城张骞大道349号
联系人:丁建军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七一路5号院内206
联系人:陈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平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