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条),以及环保部<关于******有限公司年产胆布1400万米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年产胆布1400万米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台前县夹河乡代庄村西500米路东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