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1002-NJJD-G2025-0022
二、项目名称:李典镇片区(李典社区、新坝社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14 | 扬州市广陵区运河南路93号中港商贸城4号楼三层 | 86.8(均分制) | ******.83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李典镇片区(李典社区、新坝社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李典镇片区(李典社区、新坝社区)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招标总服务期限为三年,投标按三年期限报价,本项目首签一年,在当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每年合同签订金额为总报价/3年。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军民、裴春华、霍正飞、焦崇峰、王小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80%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计30838.1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兴丰路1号
联系人:裴春华
联系电话:0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联系人:王石磊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石磊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1002-NJJD-G2025-0022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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