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蔡县中部礼品城智能停车场项目(二期)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蔡县中部礼品城智能停车场项目(二期)。
2.工程地点:上蔡县境内 。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
5.工程内容及规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设计全阶段服务、后绩施工配合等内容);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修等;3.项目水、电、路、通信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接驳等工作;4.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04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04月1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陆仟伍佰柒拾贰万玖仟壹佰叁拾陆元壹角捌分(¥******.18元)(含税)。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壹万零陆佰壹拾玖元肆角捌分(¥******.48元);
(2)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_ 元);适用税串: 芳,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陆仟肆佰柒拾壹万捌仟伍佰壹拾陆元柒角(¥******.7元)(含税);
(4)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上述合同价格为哲定价,工程费用为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99.95%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五、工程总承包項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赵海生 .
设计项目负责人: 赵先锋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通用合同条件;
(5)承包人建议书;
(6)价格清单;
(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2025年4月 17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管理局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字之日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各执贰份。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
发核人: 承包人(联合体产头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及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银行: ******银行:
账 号: 账 号: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役部签章
******银行:
账 号:中部礼品城二期施工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