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茶庵铺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桃源县茶庵铺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有关内容澄清说明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形式:履约保函(开工前提供);
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
期限:竣工验收合格止;
退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变更为: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证保险)、(开工前提供);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8%;
期限:竣工验收合格止;
退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2、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后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省******事务中心,电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桃源县茶庵铺
联 系 人:张战军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月亮大道泰达春天里1栋621室
项目负责人:蒋双红、万黑武、胡力文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