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UT-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学流片加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 原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login?role=gys)对拟投标项目办理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更正为******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login?role=gys)对拟投标项目办理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 原采购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3. 原采购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的“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开标时间:2025年11月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4.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的“二、服务要求:序号2“集成电路加工服务2”(2)工艺选择:65 nm CMOS RF High Performance Compact Mobile Computing Plus ELK Cu 1P 10M 0.9/1.8V。”更正为“(2)工艺选择:65 nm CMOS mixed-signal/RF, GP (1/2.5V)。”。
5.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的“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3. 其它:如 GDS 数据中存在不符合 SMIC 加工标准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对其设计进行修改。”更正为“3. 其它:如 GDS 数据中存在不符合加工标准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对其设计进行修改。”。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胡老师、曾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张女士
电话:******-177/106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