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集中连片试点县磁涧镇礼河村乡村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新安政采谈判(2025)0007号-1 | ******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集中连片试点县磁涧镇礼河村乡村建设项目 | ******.56 | ******.56 | 是 | ******.56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4工期:90日历天;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6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及谈判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