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22年至2024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1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类似工程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为准,投标人应当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截图,并对真实性承诺负责。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不完整,可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补充资料须与平台数据保持一致,确保真实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1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
不通过单位 | 预审结论 |
******有限公司 | 未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