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881]DZCG[CS]******
二、项目名称:漳平市溪南溪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溪南镇一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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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廉江市府前路东十一横巷4号二楼 | 1,439,998.00元 | 96.1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漳平市溪南溪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溪南镇一期)):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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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 详见磋商文件 | 接收采购人进场通知后90个日历日 | 项 | 盛伟 | 粤************ | 1,439,99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李志翔 |
评审专家: | 黄李培 、 黄志萍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代理费用标准按闽招协〔2021〕32号文中工程招标的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取,具体按费率标准如下(0,100万元],1.00%;(100万元,500万元],0.70%;,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漳平市溪南溪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溪南镇一期):1.3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中4家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和************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表格空白未填写,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未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溪南镇南洲东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西苑花园51号2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燕芳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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