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太和县TG[2025]-12号地块,位于阜阳市太和县,总占地面积37883.0平方米(合56.82亩)。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地块现状******居住用地。
二、调查背景
******居住用地,属于用地用途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同时依据现阶段收集的资料情况,本次调查工作为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三、调查结论
本地块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为非污染地块,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且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另外通过地块表层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汞、镍、铜、铅含量快速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和总铬快速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范围在0.1-0.3 ppm,和背景值相比未见异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后续第二阶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建议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工作,防止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