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溱潼镇26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
建设规模:约68808.04万元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利用现有渔区占地面积约5275亩,采用“并网发电、全额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建设容量265MWp,装机功率264990kW。电池组件选用N型600Wp单晶硅双面组件,组件共计441667块,逆变器选用110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共计2409台。本光伏发电工程并入220kV升压站,电压等级为220kV/35kV,满足光伏电站总规划容量265MW电量的送出。
本项目升压方式为每个1.1MWp逆变器室的10台110kW逆变器(额定电网电压400V)经1台容量为1250kVA升压变电站升至35kV。升压站主要电气设备有241台1250kVA、35kV/0.4kV箱式升压变电站,7台50000kVA、220kV/35kV主变压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3.3 投标企业需为注册在姜堰区或在姜堰区有分支结构。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不得为退休人员。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④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⑤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0月29日8:30至2025年11月4日17:00,每日上午8:******街道科技路159号22号楼(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上午9时30分。
5.2投标地点为: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海路88号)(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人民中路560号
联系人: 曹锦辰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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