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派出所过渡用房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JFZB[GK]******-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民安派出所过渡用房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商务项(F3×A3)”中【项目2-6: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进行评价: 投标人针对该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具备一级建造师(通讯与广电工程或者机电工程)执业资格的得3分,具备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的得1.5分。本项满分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①人员信息(如:名单等);②有效证书复印件/扫描件;③投标人为其缴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因公司新成立或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即可。】 [说明:本评分项投标人所提供的人员不得与本采购包其他评分项人员重复,重复则均不得分。]】,更正为:【项目2-6: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进行评价: 投标人针对该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具备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或者机电工程)执业资格的得3分,具备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的得1.5分。本项满分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①人员信息(如:名单等);②有效证书复印件/扫描件;③投标人为其缴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因公司新成立或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即可。】 [说明:本评分项投标人所提供的人员不得与本采购包其他评分项人员重复,重复则均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中【12.2.1、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明确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信息。中标人须为本项目最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实施团队其他人员(单人单岗单证)不少于3人。具体人员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1人):具备通讯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建造师资格证书。(2)其他团队人员中: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者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者网络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更正为:【12.2.1、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明确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信息。中标人须为本项目最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实施团队其他人员(单人单岗单证)不少于3人。具体人员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1人):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建造师资格证书。(2)其他团队人员中: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者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者网络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3、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注: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如若出现上述内容与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屏显示)。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翔安分局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莲路2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颖、林丁勇、张异、庄玲、林玮如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