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补遗0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临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招标文件做出如下调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类似工程业绩“满足招标公告3.1.2设计业绩要求得5分;每增加1个与招标公告3.1.2设计业绩要求相同的业绩加1.5分,本项满分8分。”2.2.4(4)-项目管理机构成员“3、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3分,本项满分3分;”和“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3分,本项满分3分。”修改为:2.2.4(1)-类似工程业绩“满足招标公告3.1.2设计业绩要求得8分;本项满分8分。”2.2.4(4)-项目管理机构成员“3、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得3分,本项满分3分;”和“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二、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以本次上传招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补遗/澄清文件等其他资料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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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文件 | 补遗01号.zip | 2025-10-21 14:21:19 |
2 | 技术标文件 | 临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补遗01招标文件.ZBJ | 2025-10-21 14:2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