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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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奉节县岩湾乡、汾河镇安全出行通道提升工程(监理合同)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最高限价为******.00元(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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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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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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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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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名称 |
工程概况 |
合同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万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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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 |
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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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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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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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全长 26.622 公里,起点位于白帝镇草堂大桥,终点位于岩湾乡。全线采用路基宽度 7.5 米,设计速度30Km/h的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
730日历天 |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强制性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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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 |
39.847593 |
叶大林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交[公]******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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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4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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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