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选聘协审机构,以委派专业人员的方式参与本单位审计项目的协审工作,委派人员工资按日结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协审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审计相关业务;
(二)协审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开展业务、独立出具报告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善的执业质量内部管控体系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协审机构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四)协审机构须委派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1名中级职称业务助理参与比选,参与比选者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五)委派人员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保守审计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协审机构对所派出人员的业务技能、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工作成果等向市审计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主要参与拉萨市审计局相关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并对所出具的审计取证单、审计底稿、审计报告负法律责任。
三、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拟委派人员名单、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公司近两年审计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四、评审办法
根据《拉萨市审计局机关采购内部控制细则》组织实施。
五、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4月23日。
(二)******办公室(江苏东路22号)。
(三)联系方式: ******
六、其他事项
1.比选申请人应对比选文件的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拉萨市审计局采购领导小组有权对比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比选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3.如有未尽事宜,以拉萨市审计局采购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特此公告
拉萨市审计局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