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2025-DLGK-C0090-B00
******税务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中技术部分
车辆配备 | 根据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车辆配备(2辆)其中1辆冷链车”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普通配送车辆的得1分,每增加1辆冷链车的得2分,合计车辆满分5分。 注:须同时提供①车辆行驶证及完整的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含车辆内部照片);②若为自有车辆,车辆所有人应与投标人一致;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或合同)及租金发票;若为无偿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无偿租赁协议(或合同)(明确车辆使用权归属及租赁期限覆盖服务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无偿租赁期间的物流出仓记录、税务部门对无偿租赁事项的完税证明(若涉及增值税免税需提供免税备案文件)。若租赁协议(无偿租赁协议)签订于投标截止当月,须补充提供出租方检测设备所有权证明及承诺函(承诺租赁期限覆盖服务期)。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车辆配备 | 根据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车辆配备(2辆)其中1辆冷链车”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普通配送车辆的得1分,每增加1辆冷链车的得2分,合计车辆满分5分。 注:须同时提供①车辆行驶证及完整的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含车辆内部照片);②若为自有车辆,车辆所有人应与投标人一致;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或合同)及租金发票;若为无偿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无偿租赁协议(或合同)(明确车辆使用权归属及租赁期限覆盖服务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无偿租赁期间的车辆物流出仓记录、税务部门对无偿租赁事项的完税证明(若涉及增值税免税需提供免税备案文件)。若租赁协议(无偿租赁协议)签订于投标截止当月,须提供租赁协议(无偿租赁协议)、出租方车辆设备所有权证明及承诺函(承诺租赁期限覆盖服务期)。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五、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一)配送运输中
10.车辆配备:中标人应至少配备2辆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其中1辆为冷链车,并根据新增情况相应增加。 注:须同时提供①车辆行驶证及完整的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含车辆内部照片);②自有车辆所有人应与投标人一致,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③无偿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无偿租赁协议(明确车辆使用权归属及租赁期限覆盖服务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无偿租赁期间的物流出仓记录;税务部门对无偿租赁事项的完税证明(若涉及增值税免税需提供免税备案文件)。若租赁协议签订于投标截止当月,须补充提供出租方检测设备所有权证明及承诺函(承诺租赁期限覆盖服务期)。(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
更正为
10.车辆配备:中标人应至少配备2辆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其中1辆为冷链车,并根据新增情况相应增加。 注:须同时提供①车辆行驶证及完整的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含车辆内部照片);②自有车辆所有人应与投标人一致,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③无偿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无偿租赁协议(明确车辆使用权归属及租赁期限覆盖服务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无偿租赁期间的车辆物流出仓记录;税务部门对无偿租赁事项的完税证明(若涉及增值税免税需提供免税备案文件)。若租赁协议(无偿租赁协议)签订于投标截止当月,须提供租赁协议(无偿租赁协议)、出租方车辆设备所有权证明及承诺函(承诺租赁期限覆盖服务期)。(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
3.原招标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5年11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水西路252-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9) 371 8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高梦思、陈静怡、陈晓玲、陈专、胡奇龄、刘丽丹0591-******-8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梦思、陈静怡、陈晓玲、陈专、胡奇龄、刘丽丹
电 话: 0591-******-8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