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罗昌河中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罗昌河中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GZ5003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29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21日
庐江县罗昌河中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EPC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长江西路4号、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壹佰叁拾万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 420日历天(设计周期90日历天,施工周期330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府西路东1号
联系人:苏喜颜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蔚蓝商务港F座3210
项目负责人:王炀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蔚蓝商务港F座3210,联系人:王炀,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端).pdf 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端).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