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组人员用车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
******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现就机组人员用车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一、项目名称:机组人员用车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 |
二、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酒店目前入驻的各航空公司机组人员数量较多,每日接送机服务需求较大,仅依靠我公司车队人力及车辆已无法满足目前的接送机服务需求,为保障机组人员日常接送机服务正常提供,且保行驶过程的车辆及人员的安全性,需寻找一家有相关专业资质的,符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要求及呼和浩特机场道路交通安全要求的公司进行合作,能进行人员及车辆的及时调配,故进行此次采购。
要求合作公司能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车辆,且须配备合格、文明、车辆驾驶经验丰富、驾照等级符合要求的驾驶员;车辆需具备道路交通运输许可证、呼和浩特机场内场车辆需有内场行驶证、驾驶员具有内场驾驶证、控制区通行证和与机组车型相匹配的驾驶证;车辆车身要有特定标识。
驾驶员需通过呼和浩特机场控制区培训及考试且成绩合格者,严格准守场内交通规则。
安全及时的完成所有机组进场和退场,场内(安检口到指定机位)、场外(机场到内蒙古国航大厦或机组指定休息的公寓或宾馆)运输保障服务。 如有意向合作,需提供上述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的车辆数量可以满足所有国航机组的日常用车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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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其他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有限公司 | |
六、公示说明 | |
公示期: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3日23时59分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孔丽霞 | |
联系人电话:0471-****** | |
联系人邮箱:****** | |
八、发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和国航官网 (******)。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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