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的委托,对海门区民政局招募社会组织运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未保站)项目(二次)组织采购,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门区民政局招募社会组织运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未保站)项目(二次);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常乐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余东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正余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四甲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包场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共6个标段,每个标段最高限价3万元。投标报价总价及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3A级(含3A)以上社会组织,且年检合格。
3.供******银行账号;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本项目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不少于2人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获得心理类资格证书。服务团队中至少有1人为专职社工取得社工资格证书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9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十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办事处
******街道嘉和苑8幢404室
联系人:龚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