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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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38号4套房屋公开招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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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XCQJY25-992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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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2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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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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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38号4套房屋,为******有限公司单独所有,并持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具备无争议的完全处置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司法查封、冻结、扣押等产权异常状况。房屋户型均为1房1厅,门窗齐全,墙面刷漆,安装有入户门以及各房间门窗,未配套有家具、家电,均按现状出租。出租标的均已安装水电一户一表,由承租方自行向南宁绿城水务和南方电网相关部门缴纳水电费。不提供机动车泊车位。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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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租期(年) |
挂牌价格 (元/㎡·月) |
竞租保证金(元)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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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38号2栋3单元7-8号房 |
40.12 |
1-3 |
17 |
1,000.00 |
居住 |
已装修,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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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38号2栋3单元7-9号房屋 |
37.53 |
1-3 |
17 |
1,000.00 |
居住 |
已装修,原合同2025年11月15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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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38号3栋1单元7-3号房屋 |
37.53 |
1-3 |
17 |
1,000.00 |
居住 |
已装修,原合同2025年11月15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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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38号3栋3单元7-7号房屋 |
35.13 |
1-3 |
17 |
1,000.00 |
居住 |
已装修,原合同2025年7月31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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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及其他说明: 1. 以上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 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3.租金每满12个月在上一年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1%。 4.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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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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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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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3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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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覃铭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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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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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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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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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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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5PF14Q1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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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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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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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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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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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成交后,承租方需一次性向出租方转账支付成交价2个月租金标准的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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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收缴按“先收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执行,租金按季度预收,承租方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当季度的全部租金,之后每季度末20日前(3月20日前、6月20日前、9月20日前、12月20日前)缴纳下个季度租金,如出租期限不满一个季度的,则一次性支付出租期内全部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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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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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约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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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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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必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租金支付能力,能够按时缴付租金。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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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非法人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4.现场勘察确认书;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的承诺文件; 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现场勘察确认书;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的承诺文件;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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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招租,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出租期限:1-3年,以合同生效日期开始计算。 3.租金收缴按“先收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执行,租金按季度预收,承租方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当季度的全部租金,之后每季度末20日前(3月20日前、6月20日前、9月20日前、12月20日前)缴纳下个季度租金,如出租期限不满一个季度的,则一次性支付出租期内全部租金。 4.租赁期内租金每满12个月在上一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 5.成交后,承租方需一次性向出租方转账支付2个月租金标准的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6.承租方每月自行向租赁标的所在小区的物管单位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其代收的各项费用。 7.合同期满的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8.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9.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电话: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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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元)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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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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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注意事项 |
******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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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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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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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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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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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方法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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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 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3.现场勘察确认书 4.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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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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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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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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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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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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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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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潘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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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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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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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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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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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集团官网(******)及第四产权(******)。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集团。 |
附件:竞租申请与承诺书.pdf 附件:承诺书.docx 附件:现场勘察确认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