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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40万台套起动机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果香路9号 ******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果香路9号,利用现有3000平方米厂房,拟购置新马达总装线、新转子线、点焊机、浸漆机等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起动机产品,预计年产规模40万台套。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浸漆、烘干、调漆、灌胶、刷漆废气经收集后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干式过滤器处理后由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5.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由厂区污水管网接管至滨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5.3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4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漆包线、焊渣、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漆皮、废包装材料、废滤材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刷子、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含漆/胶劳保用品、含油抹布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内镜下手术器械诊疗类产品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扬路2-1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7265平方米厂房,搬迁及新增激光焊接机、净化空调系统、研磨机等设备共计103台(套),生产内镜下手术器械诊疗类产品,年产规模340万件。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 本项目排水依托出租方雨污管网,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地表水体;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接管至滨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新武宜运河。 5.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包塑废气、实验废气经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通过烟尘净化设备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要求。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在厂界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为边界外扩100米形成的包络区域。 5.3噪声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过设备减振、优化平面布置、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四周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袋、除尘灰、废布袋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研磨废液、实验废液、废实验耗材、废包装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包装桶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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