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鹿城区城市道路巡查与维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HCG******001
项目名称:2025年鹿城区城市道路巡查与维养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标项1:******元,标项2:******元
采购需求:标项一
标项名称:******街道辖区)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鹿城区城市道路巡查与维养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街道辖区(信河街归属该标项))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鹿城区城市道路巡查与维养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1年,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下: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市政公用管理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西山南路11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上美小区11幢一单元04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黄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服务中心(温州))
******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057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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