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汀县河田鸡屠宰******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
项目名称:长汀县河田鸡屠宰厂环保设施(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测)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8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元):398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人民币元):398000.00
采购包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3900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计量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长汀县河田鸡屠宰厂环保设施(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测)运营服务项目 | 1 | 398000.00 | 项 |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日常运营产生的水费、药剂费、人工费、污泥处置费、化验费、维修费、在线监测设备维护费、委托第三方月/季度监测费、管理费,技术服务、排污许可管理、利润、管理费用(不含电费)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至 2025年06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获取谈判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银行转账的方式报名:供应商按如下账号汇款后,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连同报名材料(公司名称及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报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供应商,须在发送报名材料后******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处现场报名。注: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方式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不予以书面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其响应文件被拒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长汀县汀州镇环城北路55号2梯201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长汀县汀州镇环城北路55号2梯201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注:纸质首次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纸质首次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注:纸质首次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纸质首次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代理机构将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⑤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③纸质首次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
(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测”或类似表述。
②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谈判保证金(如本项目不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可以不提供)
※关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的备注说明
a.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相应资格要求。
b.在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规定的(包含但不限于资质证书等),应从其规定,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根据新规提供相应有效证件并做出书面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视同满足相应资格项的要求。
c.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有效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完整。如供应商当地实行人员证件、企业资质电子化管理的,其人员证件及企业资质证件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d.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各类认证、资格或资质证书,如因国家政策(比如疫情原因或行业改革等)造成到期无法及时换发/维持的,供应商在其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交有关情况书面说明以及相关管理部门政策依据,明确系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及时换发/维持的则其提供的相关既有证书视同有效。
e.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格式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
f.谈判文件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纸质首次响应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采购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等皆可;采购文件对原件、复印件等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等皆可。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等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复印件)无效、复印(复印件)无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首次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小蔡0591-******分机号8700
缴交及退还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91-******分机8712
3.电子邮箱:******
4.账户信息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缴交谈判保证金(若有)、代理服务费账户 |
******有限公司 |
******银行福州分行 |
银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款项/谈判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号:*的报名费用/谈判保证金/代理服务费”。 |
5.公告发布媒体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2)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长汀县大同镇汀州大道北路86-2号(长汀国资大厦)十层
联系方式:赖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蓝斌、胡奇龄、林霞、郑淑明0******分机8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胡奇龄、林霞、郑淑明
电话:0******分机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