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组织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盛京大家庭“还是沈阳”项目评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盛京大家庭“还是沈阳”项目评价服务
2.采购编号:(2025)4113
3.标段(标包)划分:1个,确定1家中标人。
4.采购内容: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项目预算:28.2万元(含税),投标人进行总价报价,总价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投标处理。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合格的评价报告之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8.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9.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信誉情况
(1)近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信息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附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承诺函中须注明:如有虚假,视为自动废标,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安全预评价须具有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是被列入2025年辽宁省沈阳市委政法委网上公示“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备案清单”中的入围企业。查询网址******/fzlm/syzs/202507/t******_******.html。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安全预评价项目负责人具有经本企业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需响应此项,并填写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不需要响应此项)。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揽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4)联合体各方至少具备投标人资格审查表中“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或“被列入2025年辽宁省沈阳市委政法委网上公示的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备案清单中的入围企业”其中一项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中规定的全部要求。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9.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0.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的项目,请详细阅采购文件及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服务指南,如平台服务指南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请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平台会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善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招标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8日9点至2025年8月14日16点(北京时间)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投标人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采购文件******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501室。
提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1份,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命名: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人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备份纸质投标文件:1正1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备份纸质投标文件作为现场开标唱价及存档使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
说明: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2.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9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501室,要求投标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注: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身份证参加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采购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其他网站媒介转载无效。
七、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金额:56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招标。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支持电话:报名等系统问题可咨询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99、******82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2.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