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润微产业园(二期)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部门同意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就******有限公司润微产业园(二期)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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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招标范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工期 |
招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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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润微产业园(二期)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邳州市 |
******有限公司润微产业园①D1厂房屋顶约4000平方米,购置安装590Wp单晶硅组件约692块、150kW逆变器1台、110kW逆变器2台、光伏并网柜1台等设备,建设交流侧装机容量0.37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②D1厂房8656.9平方米、D2厂房5025.28平方米、D4厂房1372.55平方米、D5厂房3077.47平方米、D6厂房3077.47平方米,购置安装590Wp单晶硅组件约4032块、150kW逆变器11台、110kW逆变器3台、100kW逆变器2台、光伏并网柜4台等设备,建设交流侧装机容量2.1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
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
60日历天 |
646.50万元 |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证书,且证书有效;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苏监能资质〔2025】31号文)。
3.4业绩要求:2022年11月01日(含)以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一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3.4.1 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4.2 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的业绩(业绩证明必须包括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业务授权书,授权书中需明确授权事项、授权期限)。
3.5项目负责人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四、投标保证金
4.******************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收款人: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商行运河支行
开户账号:************369987
银行联行号:******0440
******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
数字人民币钱包ID:************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5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五、获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5.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
5.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5年12月5日17时0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9时30分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实行 合格制 。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
发布网站: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十、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地址:******街道金融中心5号楼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16-******
10.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405室。
联系人:李雪芹 电话:0516-******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