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1标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1标段监理
项目编号:2025ANNBZ5004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30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21日
庐江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1标段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清河路868号合肥庐阳大数据产业园22栋1层1090室
投标费率:百分之零点捌陆 (0.86%)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办理工程结算、保修期评估合格止。
备注: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沙溪路******街道周瑜大道路469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方式:0551-******
******有限公司
******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项目负责人:何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10月22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端).pdf 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端).pdf 2025ANNBZ50040【01】_评标一览表.docx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