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房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5-10-22 09:47:10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医院病房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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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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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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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
五发改投[202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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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乐山市五通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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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改建病房15500平方米,改建病房94间;增设独立卫生间18间/改建独立卫生间126间;病区环境优化15500平方米;适老化改造:治未病中心增设电梯,连廊;安全保障: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及管网进行改造,治未病与消供楼屋面约1000平方漏水处理。现有地下室配电房,发电机房搬迁到地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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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92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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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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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施工,监理,设计,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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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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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0-22 00:00至2025-10-28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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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0-22 00:00至2025-10-28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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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按中标金额为基准价,参照2002 年 10 月 15 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2003 年9 月15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近3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房屋建筑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提供《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查询的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示完整截图或其他可证明项目中标金额的业绩证明材料);(3)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人员所有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信息一致);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招标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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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子嘉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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