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10月至2025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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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碑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碑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巡查保障服务项目;一次性租赁12台新能源电动车,其中:10辆A级新能源汽车,2辆B级新能源汽车。;主要功能或目标:一次性租赁12台新能源电动车,其中:10辆A级新能源汽车,2辆B级新能源汽车。A级新能源汽车要求市场价值不低于12万,车辆续航里程不低于280公里,B级新能源汽车要求市场价值不低于20万,车辆续航里程不低于500公里,所有车辆均符合普通充电和快速充电两种模式,车辆为自动档位。运营方负责对车辆进行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购买。车辆发生事故后,由运营方负责处理后续相关业务。 车型一:10辆A级新能源汽车;车型二:2辆B级新能源汽车。 同一车型的租赁车辆必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需满足的要求:(1)车辆必须为五座以上(含)的纯电动汽车,整车和零部件性能必须满足国家技术标准和各项具体要求。 (2) 车辆配有出厂合格证、强制保险凭证、商业保险凭证(车损保险、不少于200万第三者责任险)、行驶证、车辆号牌等手续证件,各种随车备件工具齐全。 (3)车辆购置时间在5 年之内且行驶里程在40000 公里以内,车况良好。车辆无违章、违法及产权法律纠纷。 (4)按照采购人要求,车身加装环保标识,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5)租赁期内,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车辆的各种保险费、税费、年度检验费用、维护保养费用。 (6)租赁期内,若发生交通事故、盗抢等造成的现值损失,由供应商办理保险理赔部分。 (7)租赁期内,接到采购人售后要求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8小时内安排专人到达现场,12小时内解决问题。如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必须安排同档次车型替换。 (8)租赁期内,供应商需按要求在采购人指定位置安装充电桩。 (9)租赁期内,供应商需配备两名司机。 (10)出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进行安排、部署工作。 (11)成交人须提供具体可行的技术培训服务。 1)培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培训对象:采购人指定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3)培训人数及时间:由采购人根据项目进度决定; 4)培训内容:车辆的操作原理、日常维护方法、排除故障等各个方面; 5)培训目的:熟练操作车辆、能够排除一般故障。 (12)车辆性能 车型一、性能要求: 车身尺寸(mm) 长宽高≥4000x1650x1450 NEDC纯电续航里程(km) ≥280 轴距 ≥2500 车身结构 5门三厢车(≥5座) 级别 A级紧凑型车 电池容量(kWh) ≥35 燃料种类 纯电 变速箱 电动车单速变速箱 随车工具 工具包、三角警示牌、灭火器、千斤顶 车型二、性能要求: 车身尺寸(mm) 长宽高≥4800x1800x1480 轴距(mm) ≥2800 NEDC纯电续航里程(km) ≥500 车身结构 5门三厢车(≥5座) 级别 中型或中型以上车型 电池容量(kWh) ≥90 燃料种类 纯电 驾驶辅助影像 360°全景影像 变速箱 电动车单速变速箱 驱动电机数 双电机驱动 电机布局 前置+后置 随车工具 工具包、三角警示牌、灭火器、千斤顶 。 | 50.00 | 2025年1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