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委员会
******集团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地块位************有限公司(已停产),南侧为江苏联海生物科技公司,目前该地块生产设施及罐区、污水站等构筑物已拆除,其余各类厂房******有限公司,为工业用地。根据《海门灵甸工业集中开发区建设规划(2020-2030)》,本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M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结论:调查地块土壤中苯、氯苯、1,4-二氯苯的检出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地下水中pH、氯化物、硫酸盐、氨氮、挥发酚、苯、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1,2-三氯乙烷、氯苯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及相关标准限值。
************有限公司地块风险评估工作,并编制了本风险评估报告。
本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开展后续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有限公司地块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并开展了基于室内空气质量和嗅阈值的氨氮和硫化氢污染风险评估。在第二类规划用地情景下,评估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中氯苯、苯和1,4-二氯苯的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地下水中1,1,2-三氯乙烷和石油烃(C10-C40)的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要对风险不可接受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实施修复工作。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月。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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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