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现发布澄清公告,本澄清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补充和修改。若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为准。
1、招标文件补充“太子庙服务区项目改造提升方案设计”,详见附件。
2、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中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5.8款“新增 15.8.4 暂估价包括室内装修、文创、舞台、水景、室外景观等二次装修工程,承包人合同签订 30 天内须向发包人提交室内装修和室外景观设计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方予以实施。如合同签订 45 天内,室内装修和室外景观设计文件仍未取得发包人书面确认,发包人有权将暂估价涉及的合同任务取消。”修改为:“新增 15.8.4 暂估价包括室内装修、文创、舞台、水景、室外景观等二次装修工程。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室内装修和室外景观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在合同签订30天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室内装修和室外景观设计的施工图,经发包人确认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室内装修和室外景观设计施工图评审后,方予以实施。如合同签订45天内,室内装修和室外景观设计的施工图仍未取得发包人书面确认,发包人有权将暂估价涉及的合同任务取消。”
3、投标人在主体库中录入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4.1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和 “4.3 入围类似工程业绩”时,需选择“建筑面积(累计),单位:万平方米”指标进行录入,如未按上述要求录入,后果自行承担。
因本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