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评价工作。经单位自评、定量和定性评价等程序,现将考核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联系电话: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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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