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无锡路12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6月 24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ZYGHJ【2025】002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
3、最高限价:15万元
4、采购需求:我国《森林法》规定,国家实行采伐限额制度,通过采伐限额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采伐林地上的林木不得超过采伐限额。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我国采伐限额以五年为周期编制。要坚持限额采伐制度,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对落实中央、省有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制度,提升************办公室关于编制“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苏林办资〔2025〕1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做好“十五五”编限工作,依法合规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组织实施我县“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5、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阜宁县“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服务期限:6月30日前提交“十五五”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林业局要求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再进行扫描);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须提******委员会报告)。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13 日18:00至 2025年6月 18日18:00(节假日正常);
3.2发售地点:阜宁县阜宁县无锡路126号,联系电话:******;
3.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售后不退。
3.4开标地点: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9会议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6月 24 日9点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9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2、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七、最高限价:本服务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5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本次服务项目付款:******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乙方项目全部编制完成提交至甲方,且经省、市林业部门审核通过后,一次性付清,若存在技术上的问题,仍由乙方完成,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可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602室
联系方式:王凡,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无锡路126号
联系方式:李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