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坪山区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坪山区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构建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健康坪山建设,根据《“健康中******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深圳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思路,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推进健康坪山建设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委员会,启动健康影响评估工作。
2026年起持续完善全区健康影响评估体制制度,不断加强健康影响评估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初步形成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社会健康治理格局。
三、职责分工
******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爱卫办”)负责健康影响评估的日常工作******委员会。
政策制定部门参考《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的政策试点范围清单》(详见附件),负责对涉及公众健康的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健康影响评估,指定内设机构和人员负责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本部门健康影响评估工作。
******委员会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的权威专家组成。由各相关部门参照深圳市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库推荐在城市规划与建设、医疗卫生、生命科学、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新闻传播等领域的资深专家,负责为全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协助区爱卫办对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四、评估事项
(一)评估对象
拟以区政府或区有关部门名义出台的涉及公众健康的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包括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等规划,以及涉及公众健康的规范性文件等。
(二)评估内容
评估对象对公共卫生安全、人体健康、生物安全和医学伦理等方面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1.评估对象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健康或健康公平的因素;
2.评估对象涉及的健康影响因素种类;
3.评估对象涉及的健康影响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以及受影响的人群特征、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评估对象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后对健康及其影响因素产生的影响。
(三)基本原则
1.健******居民健康的潜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2.统筹兼顾。健康影响评估必须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以及安全稳定等因素,广泛征求利益相关部门和群体的意见,在评估结果及意见建议上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性和现实可行性。
3.科学有效。健康影响评估选择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应具真实性和代表性,评估方法应科学合理,评估结论应客观公正,按照评估阶段现有的科学技术、现行标准做出正确评估。
4.公平普惠。健康影响评估应充分考虑健康决定因素对不同健康状况的人群可能产生的差异性,应特别关注容易受到不利影响的弱势群体,提出受影响人群的健康改善策略,促进健康的公平性。
五、评估程序
健康影响评估程序分为部门初筛、组建专家组、分析评估、报告与建议、反馈确认五个步骤。
(一)部门初筛。政策制定部门根据《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的政策参考范围清单》筛选应当开展评估的规划或者规范性文件,指定内设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同时报区爱卫办备案。
(二)组建专家组。政策制定部门根据拟订政策的领域,从深圳市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库中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建健康影响评估专家组并确定专家组组长。确有工作需要的,可由政策制定部门邀请国内在健康影响评估领域具有较高政策和理论水平的专家学者参与专家组工作,有关情况报区爱卫办备案。专家组人数应当为奇数。评估对象是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划或规范性文件的,其专家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医疗卫生领域专家不少于3人;评估对象是以政策制定部门名义发布的规划或规范性文件的,其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医疗卫生领域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组按照深圳市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指南完成评估工作。
(三)分析评估。专家组通过文献分析、现场调研和专家质(函)询等方法,分析和预估拟定的规划或者规范性文件对健康可能造成的积极或消极影响,以及影响的范围、程度和持续时间等,作出“无不利影响”“有轻微不利影响”或者“有较严重不利影响”的结论,并提出增强积极影响、减少或消除消极影响的对策及建议等。
(四)报告与建议。专家组撰写健康影响评估报告并反馈给政策制定部门。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背景、评估过程、所涉及人员和组织、存在问题、评估结论以及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影响因素的改进对策及建议等。
(五)反馈确认。政策制定部门应当将评估报告作为修改完善拟定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的重要参考,对于不予采纳或者部分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应当说明理由,并将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采纳情况反馈至区爱卫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全方位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的开展营造浓厚氛围,增强社会影响力。区爱卫办要加强对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辖区健康影响评估制度体系。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各政策制定部门要把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施工作与爱国卫生城市建设、健康县区建设、健康坪山行动等工作结合起来,持续同向发力,落实部门责任,统筹各种资源,提供经费支持,稳步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科学规范开展,推动社会健康治理能力和水平跃上新台阶。
(二)加强能力建设。各部门要在推动健康影响评估工作落地过程中,努力掌握健康影响评估的实施流程,充分吸收并推荐专业机构、科研院校、高校和相关社会力量的优秀人才,由区爱卫办遴选,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健康影响评估人才队伍,同时加强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要及时总结在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施中的做法和成效,认真总结提炼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并及时报送区爱卫办,为下一步开展健康影响评估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成功经验和运作模式。
(三)加强监测监督。政策制定部门应当跟踪了解政策实施情况,分析健康影响因素及人群健康状况的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健康的潜在问题。区卫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委员会对重点规划或规范性文件进行健康影响因素及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分析,遴选健康影响评估典型案例用于推广和交流,根据需要通报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对各政策制定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的政策参考范围清单